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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机关事务管理局2023年普法责任清单

2023-08-03 局政策法规审计处 浏览次数:

一、普法内容

(一)共性普法内容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等。

(二)个性普法内容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山西省机关运行保障条例》。

2.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山西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信息统计管理规范》《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档案管理规范》。

3.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山西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统计报告管理办法(试行)》。

4.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山西省公共机构节能办法》《山西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山西省预防和制止餐饮浪费规定》。

5.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山西省省直机关不动产集中统一管理办法》《山西省省直机关不动产移交接收管理办法(暂行)》《山西省省直机关集中办公区资产管理办法》。

6.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二、普法对象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的普法对象为局全体干部职工。

(二)《山西省机关运行保障条例》的普法对象为省直机关和全省机关事务管理部门。

(三)《山西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信息统计管理规范》《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档案管理规范》的普法对象为全省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和省级党政机关干部职工。

(四)《山西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的普法对象为全省党政机关干部职工。

《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统计报告管理办法(试行)》的普法对象为各市县机关事务管理部门。

(五)《山西省公共机构节能办法》《山西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山西省预防和制止餐饮浪费规定》的普法对象为全省公共机构干部职工。

(六)《山西省省直机关不动产集中统一管理办法》《山西省省直机关不动产移交接收管理办法(暂行)》《山西省省直机关集中办公区资产管理办法》的普法对象为省直机关干部职工。

(七)《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普法对象为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及现有公积金缴存单位干部职工。

三、普法目标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的普法目标:深入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民法典》等学习宣传走实走深,提高局全体干部职工法治意识,不断提升机关事务依法治理工作水平,助力法治机关事务建设。

(二)《山西省机关运行保障条例》的普法目标:进一步推动《山西省机关运行保障条例》落地落实,强化集中统一管理理念,将“勤俭办一切事业”要求贯穿始终,推动机关事务工作进一步提质增效。

(三)《山西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信息统计管理规范》《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档案管理规范》的普法目标:通过对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有关政策法规和标准化知识的宣传培训,进一步提高使用单位依法依规使用办公用房意识,提升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办公用房管理工作能力和水平。

(四)《山西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的普法目标:规范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提高公务用车服务保障效能,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节约型机关建设。

《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统计报告管理办法(试行)》的普法目标:促进各单位重视年度公务用车统计报告工作,确保统计数据完整准确,夯实公务用车管理基础,提升公务用车日常管理水平。

(五)《山西省公共机构节能办法》的普法目标:培养全省公共机构干部职工节能意识,推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努力营造低碳生活和节约文化新风尚。

《山西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的普法目标:进一步推动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养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形成“生活垃圾分类人人知晓、人人参与、人人践行”的浓厚氛围。

《山西省预防和制止餐饮浪费规定》的普法目标:增强勤俭节约、反对浪费的政治自觉,严格执行反食品浪费法,抓好公务活动用餐、食堂用餐节约管理,完善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为全社会作好表率。

(六)《山西省省直机关不动产集中统一管理办法》《山西省省直机关不动产移交接收管理办法(暂行)》《山西省省直机关集中办公区资产管理办法》的普法目标:通过对省直机关不动产有关政策规定的宣传,进一步提升省直机关干部职工依法做好日常管理和使用不动产的意识,切实提高省直机关不动产管理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七)《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普法目标:提高省直单位干部职工对政策和业务的了解程度,更好地维护自己的住房资金权益;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的业务能力,为省直机关干部职工提供更加规范、高效、便捷的服务。

四、普法举措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相关内容纳入年度中心组集中学法内容和本单位法治培训内容;开展宪法进机关活动,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开展“宪法宣传周”、“法治宣传月”活动;在国家安全日、“民法典”宣传月、保密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学习宣传。(责任单位:局政策法规审计处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二)利用局互联网门户网站、官方公众号等媒介对《山西省机关运行保障条例》进行宣传;借助机关事务大讲堂对《山西省机关运行保障条例》进行宣传培训。(责任单位:局政策法规审计处;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三)通过制作培训课件、教学视频、宣传资料等方式,对《山西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信息统计管理规范》《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档案管理规范》进行宣传培训;组织开展全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巡检工作,指导督促各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和省直机关干部职工熟悉办公用房有关政策法规并应用到实际工作中。(责任单位:局房产管理处;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四)召开全省公务用车业务培训会议,结合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相关规范对《山西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统计报告管理办法(试行)》进行宣传讲解;利用局互联网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介,扎实开展《山西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统计报告管理办法(试行)》宣传。(责任单位:局公务用车管理处;完成时间:2023年12月底前)

(五)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主题活动,通过举办2023年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启动仪式、开展绿色兑换等方式开展《山西省公共机构节能办法》宣传;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周活动,通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在线知识问答、垃圾分类专题讲座、播放宣传片、设置展板、发放宣传品等形式对《山西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进行宣传。(责任单位:局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处;工作时限:2023年7月底前)

持续推进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以世界粮食日,山西省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餐饮浪费宣传月等主题宣传活动为契机,开展《山西省预防和制止餐饮浪费规定》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省机关食堂营造食堂“俭”文化。(责任单位:局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处;工作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六)通过制作宣传资料、上门宣讲等方式,对《山西省省直机关不动产集中统一管理办法》,以及《山西省省直机关不动产移交接收管理办法(暂行)》《山西省省直机关集中办公区资产管理办法》等配套制度进行宣传。(责任单位:局资产管理处;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七)利用网站、公众号、手机APP等对住房公积金最新政策进行宣传及普及;组织业务科室上门为缴存单位进行公积金业务政策宣讲。(责任单位:省直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工作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邀请相关专业人员就住房公积金新业务及政策对全体职工进行培训;组织对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公积金专管员进行集中培训。(责任单位:省直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工作时限:2023年9月底前)

五、责任领导

牵头负责普法工作的分管领导:王敏(山西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