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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机关事务管理局2025年普法责任清单

2025-03-24 局政策法规审计处 浏览次数:

一、普法内容

(一)共性普法内容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山西省机关运行保障条例》。

(二)个性普法内容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山西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办公用房管理工作中需要明确的几个问题》和《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信息统计管理规范》《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档案管理规范》2项省级地方标准。

2.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山西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关于加快全省公务用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

3.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公共机构节约用水管理办法》。

4.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山西省省直机关不动产集中统一管理办法》《山西省省直机关不动产移交接收管理办法(暂行)》《山西省省直机关集中办公区资产管理办法》《省直机关通用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等配套制度。

5.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山西省省直机关住房分配货币化实施方案》《山西省省直机关住房补贴实施细则》。

二、普法对象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普法对象为局全体干部职工。

《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山西省机关运行保障条例》的普法对象为省直机关和全省机关事务管理部门。

(二)《山西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办公用房管理工作中需要明确的几个问题》《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信息统计管理规范》《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档案管理规范》的普法对象为全省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和省级党政机关干部职工。

(三)《山西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的普法对象为全省各级党政机关。

《关于加快全省公务用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的普法对象为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及全省各级行政事业单位。

(四)《公共机构节约用水管理办法》的普法对象为全省公共机构及干部职工。

(五)《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山西省省直机关不动产集中统一管理办法》《山西省省直机关不动产移交接收管理办法(暂行)》《山西省省直机关集中办公区资产管理办法》《省直机关通用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的普法对象为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

(六)《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山西省省直机关住房分配货币化实施方案》《山西省省直机关住房补贴实施细则》的普法对象为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及我部现有公积金缴存单位干部职工。

三、普法目标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普法目标:提升全局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全面推进机关事务法治化建设,确保法治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方面发挥保障作用。

《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山西省机关运行保障条例》的普法目标:进一步增强以两个《条例》作为规范机关事务管理活动基本制度的工作意识,强化集中统一管理理念,贯彻“勤俭办一切事业”原则,持续推动以资产管理为基础的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山西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办公用房管理工作中需要明确的几个问题》《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信息统计管理规范》《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档案管理规范》的普法目标:通过对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有关政策法规和标准化知识的宣传培训,进一步提高使用单位依法依规使用办公用房意识,提升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办公用房管理工作能力和水平。

(三)《山西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普法目标:规范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提高公务用车服务保障效能,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节约型机关建设。

《关于加快全省公务用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普法目标: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扎实推动“碳达峰、碳中和”战略部署,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带头使用新能源车的示范引领作用,开创公务出行绿色、低碳、环保、节约的新局面。

(四)《公共机构节约用水管理办法》的普法目标:促进公共机构节约用水,提高公共机构水资源利用效率,发挥公共机构在全社会节约用水中的表率作用。

(五)《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山西省省直机关不动产集中统一管理办法》《山西省省直机关不动产移交接收管理办法(暂行)》《山西省省直机关集中办公区资产管理办法》《省直机关通用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的普法目标:通过对省直机关资产管理有关政策规定的宣传,进一步提升省直单位干部职工做好资产日常管理的意识,切实提高省直单位资产管理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六)《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普法目标: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法律素养,熟悉与住房资金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

《山西省省直机关住房分配货币化实施方案》《山西省省直机关住房补贴实施细则》的普法目标:明确干部职工的法律责任,增强依法履职的自觉性,确保各项工作在法律框架内进行。帮助职工了解自身在住房资金方面的合法权益,保障其利益。

四、普法举措

(一)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年度中心组集中学法内容和本单位法治培训内容;开展宪法进机关活动,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开展“宪法宣传周”“法治宣传月”活动;在“民法典”宣传月、保密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学习宣传。通过互联网门户网站和官方公众号等媒介宣传《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山西省机关运行保障条例》;利用机关事务大讲堂进行相关培训。(责任单位:局政策法规审计处;完成时间:2025年12月底前)

(二)开展市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政策业务专题培训,帮助市县提升管理意识和业务能力,杜绝兴县违规建设县委党校、清徐县违规改造办公楼等类似问题再次产生。(责任单位:局房产管理处;完成时限:2025年7月底)

(三)组织开展全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巡检工作,指导督促各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和省直机关干部职工熟悉办公用房有关政策法规并应用到实际工作中。(责任单位:局房产管理处;完成时限:2025年10月底)

(四)通过组织会议培训、日常业务交流等方式对《山西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关于加快全省公务用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进行宣传讲解,提升公务用车管理人员的法治素养,强化依法履职。(责任单位:局公务用车管理处;完成时间:2025年12月底前)

(五)通过组织全省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推进会,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和城市节水宣传周主题活动,组织全省公共机构节能业务培训等契机,对《公共机构节约用水管理办法》进行宣传。(责任单位:局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处;完成时间:2025年10月底前)

(六)通过制作宣传资料、上门宣讲等方式,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山西省省直机关不动产集中统一管理办法》《山西省省直机关不动产移交接收管理办法(暂行)》《山西省省直机关集中办公区资产管理办法》《省直机关通用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及配套制度进行宣传。(责任单位:局资产管理处;完成时间:2025年12月底)

(七)邀请相关专业人员就住房公积金新业务及政策对全体职工进行培训。(责任单位:省直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完成时间:2025年9月前)

利用网站、公众号、手机APP等就住房公积金最新政策进行宣传及普及;每季度组织职工开展公积金内部培训和货币化补贴申报内部培训;组织业务科室上门为缴存单位进行公积金业务政策宣讲;组织省直单位货币化补贴专管员进行申报专项培训;组织业务骨干深入省直单位进行调研,听取意见建议、讲解相关政策规定。(责任单位:省直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完成时间:2025年12月底前)

五、责任领导

牵头负责普法工作的分管领导:王敏(山西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