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04
山西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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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管局《关于加强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管办发〔2017〕31号)和《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确定标准(2019)》,经研究,确定山西省人民检察院等302个单位为山西省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现予以公布。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要按照《山西省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工作方案》要求,加强节能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实施各项节能措施,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山西省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0年10月27日